从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,到“十五五”数字福建规划,再到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、算力基础设施等配套政策,福建省级AI政策体系已基本成型。上期我们梳理了国家层面政策,本期重点看省级政策,帮助中小企业看清方向、找到切入点。下期,我们将把目光转向厦门,系统梳理市区两级人工智能政策,敬请关注。
01顶层纲领
1.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
围绕支持人工智能模型攻关、技术研发、创新平台、赋能应用、企业培育、园区发展、普惠算力、数据供给、人才引育和产业生态等方面,提出10条政策措施。对优质行业垂直模型项目分档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;优质产品每个一次性50万元奖励;创新优质平台按建设投入50%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;优质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;采购算力服务按不超过50%、单家最高50万元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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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福建省人工智能项目实施方案
明确优质行业垂直模型分A、B、C三档,分别补助1000万、600万、300万元;优质产品一次性奖励50万元;创新优质平台分档补助500万、300万、100万元;优质企业分A、B档奖励300万、100万元;采购算力服务按不超过50%、单家最高5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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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“十五五”数字福建规划
明确“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双轮驱动”战略,部署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,涵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(120个以上)、行业垂直模型和智能体培育(100个以上)、“一人公司”培育等方向。提出到203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%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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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要素保障
4.福建省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若干措施
明确到2027年底全省公共算力规模达到12EFLOPS以上,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PUE降至1.25以内。构建“一核两区多点”算力网络协同发展布局,建成全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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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福建省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(2025—2027年)
福建首个省级数据产业专项政策。明确到2027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20%,培育20个以上行业垂直大模型。对入选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,省数据产业集聚区不超过1000万元,省数据要素产业园不超过5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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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福建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
规范数据流通交易活动,明确数据交易场所公共属性和公益定位,推动平台型企业、行业龙头企业等通过数据平台接入、数据托管等方式与交易场所基础设施互认互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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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行业融合
7.福建省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行动计划(2026—2028年)
提出到2028年培育20个工业垂直模型、发展50个工业智能体等优质产品、形成100个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典型应用场景。全面赋能“555X”产业集群,部署技术创新引领、工业垂模提升、全环节赋能应用、场景开放牵引、高质量数据供给、算力供给普惠、企业梯度培育、产业基础支撑八大重点工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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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福建省工业数智化转型项目实施方案
对入选省优秀“小快轻准”产品和解决方案,每个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。对入选省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创新项目每个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分阶段补助。对经审定开展的数字技能培训按A、B、C三档分别给予牵头承办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补助。对赋能企业数智化转型成效显著的省级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单位,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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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福建省推进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创新发展行动方案(2026—2030年)
明确到2027年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创新体系初步建成,到2030年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“人工智能+”能源发展模式。保障措施包括:遴选试点示范项目、推荐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、落实绿色金融与税收优惠、探索“两重”资金渠道支持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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